好消息,慈溪幼儿园非在编老师将领到一个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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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第二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慈政办发〔2015〕61号)文件精神
一、申报项目
1.幼儿园非在编幼儿教师年收入、社会保险补助。
2.幼儿园非在编保健医生补助。
3.幼儿园保安经费补助。
二、补助对象
享受财政补助的幼儿园为经认定的慈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上述幼儿园规范配备、聘用非在编教师、保健医生和保安的,财政予以相应补助。申报对象另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补助幼儿教师:已获准登记的慈溪市幼儿园自聘(非在编)教师。其中2016年上半年新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从2016年7月开始可以申报补助,2016年新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2016年10月开始调整工资,2016年新晋升中级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2016年2月开始调整工资。
2.申报补助保健医生:具有卫技专业背景且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保健医生。
3.申报补助保安:配足两名专职保安的全日制幼儿园中具有保安上岗证的专职专业保安。
上述对象不得兼报不同类补助,各类申报对象数不得突破《慈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限定数,补助申报时段须与在申报单位参加社保时段相对应,非在编教师还须与在本园登记时段相对应。
三、补助时段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四、补助标准
(一)教师年收入补助标准
2016年持证非在编幼儿教师年收入以43309元为基数,其中持证教师、初级职称(二级教师)、中级职称(一级教师)、高级职称(高级教师)分别按基数的1倍、1.3倍、1.4倍、1.5倍执行。教师实际年收入以代发工资单中“实发”金额加上代扣的教师保险自负部分金额的和进行核定。单证、双证教师分别按执行标准45%、55%的比例进行补助。法定产假期间按正常上班享受待遇并予补助;因病请假致月收入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进行核定并予补助。2016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660元/月。
(二)教师社会保险补助标准
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持证教师,补助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经费的全额;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再补助其余四金单位承担部分经费的50%,其中新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从10月份开始享受其余四金补助。
(三)保健医生配备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按人员实际在岗月数核定补助。
(四)保安配备经费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按人员实际在岗月数核定补助。
来源:慈溪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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